
2014/8/15 7:44:00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一份針對機構私募資管的管理辦法正在內部征求意見中,而這意味著以證監會大機構部成立為標志的、功能統一監管轉型正式起步,此外,它還會給目前占據券商資管業務半壁江山的定向資管業務帶來改變。
日前,證監會機構部草擬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目前該份辦法仍處在內部征求意見階段。
但從該征求意見稿目前透露出來的情況看,以往散落在券商、基金和期貨公司等機構的、標準不一的私募資管產品,將迎來統一的管理體系。
其中對于目前業界生態影響最大的或會是對于“非標資產”的投資要求,這指向券商資管、基金子公司等在普遍開展的“通道業務”。
在征求意見稿中擬要求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對于“非標資產”的投資必須設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而此項業務開展的前提是設立獨立的子公司來開展業務。
對于券商而言,由于大部分券商并未成立資管子公司,這意味著征求意見稿正式出臺后,他們將無法開展定向通道業務。
對于基金而言,因為都是通過基金子公司開展該項業務,因此無需為此而煩惱,但是日前爆出的萬家基金子公司通道業務風險事件,加之監管層新的監管態勢,也將對其生態帶來改變。
功能統一監管的大幕已經打開,通道業務的監管態勢也開始發生變化,這會給在過去兩年時間爆炸性增長的券商、基金子公司資管業務帶來什么樣的影響?
功能監管起步
這份私募資產征求意見稿的出爐,其背景源于不同類型的金融機構業務在創新的帶動下加速融合。
這帶來的問題很明確,“同一個業務,不同部門在監管,標準不統一。西方的金融監管是功能監管模式。按業務監管,不是按機構性質監管。資管業務按理也應是一個部門監管。”一位北京大型基金公司高層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
而自今年4月份,新的基金機構部成立之后,大的監管框架終于形成——由部門監管往功能監管過渡,由多頭監管向統一監管過渡,為市場發展預設監管安排。
證監會新的機構部分為九個處,機構部一處負責機構的準入牌照監管;二處負責產品審核;三處負責法規與監管政策業務統籌,現場檢查業務統籌與協調。此外,四至六處則分別負責券商、基金和期貨公司監管,七至九處負責保薦承銷、投顧、對外開放等的業務監管。
其中,涉及到“三合一”的監管規則統一任務就落在了目前的三處身上,比如此次辦法的起草。在大的監管框架確定之后,細節的統一落實起來并不簡單。
“從機構監管情況看,大的監管框架已經形成,因此今后在大機構監管方面,證監會還要順應簡政放權的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整合相同業務監管規則的統一,很多監管規則都需要進一步修訂。”一位監管層人士指出。
而征求意見稿可以算是這場功能監管統一的起步,從中或可以窺探到未來別的業務統一標準方向。
比如最受關注的準入門檻,在此次征求意見稿中,規定了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開展私募資
產管理業務的基本條件,包括經營行為規范且最近1年內沒有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被監管機構責令整改;配備了適當的具有從業資格的專業人員從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等。
這實質上是以三類機構中以往相對門檻較低的基金公司特定資管業務資格條件為基礎,實際上遵循了尋求較低門檻的原則。
此外,在業務分類與監管定義上,可以看出征求意見稿是完全選擇了業務監管原則。
征求意見稿將資管資格區分為私募和公募兩種,并將券商、基金、期貨公司目前所設立各類非公開募集資金的資管計劃統一定義為資產管理計劃,并根據形式不同區分為“一對一”及“一對多”兩類。
“這個辦法的草擬還是出于統一行業規則的目的。”一位接近監管層人士指出。
去通道化?
雖然征求意見稿的目的是統一行業規則,但其一些細節的規定將會給目前的業界生態帶來變化。
首先是對于非標資產的通道化業務——定向資管業務——的規定。在征求意見的起草說明中,監管層認為證券公司為了開展業務的便利設立定向資管計劃,這一載體缺乏法律依據、存在較大法律風險。
因而,征求意見稿將資管計劃根據投資范圍不同分為兩類,一般資產管理計劃可投資依法在證券期貨交易所或銀行間市場交易投資品種,以及金融監管部門依法批準或備案發行的金融產品,即通常所說的標準資產。
而未通過證券期貨交易所或銀行間市場轉讓的股權、債權、期權及其他財產權利,即“非標資產”,必須設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投資。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當設立獨立的子公司開展專項資產管理業務。
這對于券商的影響巨大。到今年年中,業內合共有6家券商資管子公司,首家券商資管子公司來自于東方證券,與114家券商的總量相比,券商資管子公司的設立比例極低。
與券商資管子公司的數量微小成為對比的是通道業務的龐大,有極大規模驅動力的通道業務一直是近年來券商資管業務的重點領域。
數據顯示,2012年底券商的1.89萬億元規模中,定向資產管理的受托資金是1.68萬億元,比2011年底增長了1190%,占整體規模的89%。在定向資產管理的1.68萬億規模中,絕大多數屬于銀證合作的通道業務,數字大概是1.5萬億元,占到券商資管規模的近80%。
到了2013年底,定向業務占比已經接近90%。比較謹慎的判斷是通道業務占到了定向業務的八成,占據了總體規模的七成以上。比較大膽的判斷則是接近九成為通道業務。
最新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券商資管業務規模已達6.08萬億大關,其中定向資管資產規模達5.69萬億元。其中定向資管已經占比超過九成,其中基本為通道業務。
但在新的規則出臺之后,大部分未擁有券商資管子公司資質的主體,將需要退出這一業務,他們如果需要重新開展這項業務,則需要考量子公司建設的成本與通道業務之間的收益。
對于基金而言,子公司的設定使得它們少了資質之憂,但是近期爆發的基金子公司通道業務風險事件——如萬家基金子公司事件的后續影響,值得注意。
而監管層也施放了加強監管的信號,8月1日,證監會在召開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的部署會議時,指出要對證券公司資管、直投、理財等業務,以及基金公司子公司業務進行檢查,清理不必要的環節,縮短融資鏈條,強化與實體經濟的直接對接。
這意味著新的監管風暴或將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