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新三板擴容方案即將出爐
發布時間:2015年10月30日
信息來源:浙商創投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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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05日 07:14 馬婧妤 上海證券報
□區別于交易所市場的制度安排,股轉系統掛牌公司納入非上市公眾公司管理
□股轉系統是全國性的證券交易場所,納入證監會統一管理范疇
證監會市場部副主任王嫻昨日在“2013金融街論壇”上表示,全國股轉系統擴大試點工作各項準備工作目前正在進行當中,擴大試點的具體方案將很快出臺,屆時全國范圍內符合條件的企業都可以申請到全國股轉系統掛牌交易。
王嫻表示,全國股轉系統定位于服務初創期、成長期的中小企業,這部分企業在我國仍處于內源性融資需求階段。統計顯示,2012年股轉系統掛牌公司平均凈資產是6189萬,平均營業收入9476萬,平均凈利潤830萬,平均凈利潤只有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八分之一。
對于全國股轉系統的監管框架,王嫻將其概括為兩個主要方面,一是區別于交易所市場的制度安排,股轉系統掛牌公司納入非上市公眾公司管理;二是股轉系統是全國性的證券交易場所,納入證監會統一管理范疇。“因此場外市場的監管體系,是由證監會行政監管和全國股轉系統自主監管共同構成。”這個監管框架的基本原則是市場化和法制化。
王嫻表示,全國股轉系統與目前各地建立的區域性股權交易場所也有較大區別。
首先,由于全國股轉系統是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在制度設計上優于其他區域性市場,掛牌企業可以進行股份公開轉讓,同時可以進行連續集中交易。
其次,全國股轉系統掛牌費用較低,具有公益性的特征。企業掛牌初期費用大約為主板市場的十分之一,創業板市場的五分之一,掛牌年費不足主板市場的一半,同時對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也不收取會員費和進場費。
王嫻說,由于具有前述監管框架和制度優勢,市場同時實施較為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未來全國股轉系統還有很大的制度創新空間。她認為,全國股轉系統試點擴大至全國后,將進一步提高市場的影響力和廣度,掛牌公司類型、投資者多樣性將更加豐富,也將為市場不斷創新交易制度、發行制度,提高流動性提供更好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