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氏監管”劍出鞘:案件查審不超一年 稽查擴編600人
發布時間:2015年10月30日
信息來源:浙商創投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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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紀經濟報道 楊穎樺 北京報道 2013-08-20 00:24:51
理論開始照進現實。
繼8月1日在《求是》雜志發表署名文章闡述“從審核審批向監管執法轉型”思路之后,8月19日,證監會主席肖鋼將他的監管思路從紙上理論帶入執行階段。
事實上,在肖鋼釋放出監管轉型信號的同時,稽查執法升級已經鋪開。
其核心就是此前推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稽查執法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及配套發布的立案指引、調查終結報告編制指引、處罰權下放等相關文件,這是證監會近年來對于稽查執法頂層設計的最重要一步。
市場尤為關注的是證監會主席本人的詮釋。8月19日上午,證監會召開了證券期貨稽查執法工作會議,就《意見》展開討論。在六個單位及部門的發言之后,肖鋼作出講話。這一次,在署名文章中感慨“案件發現難、取證難、處罰難、執行難”的肖鋼,終于回答了自身提出的問題。
這個答案的最終效果如何,無疑值得所有人期待。
尤其在8月16日A股發生了“光大烏龍指”事件之后,其所引起的創新業務與違法違規之間的邊界界定,稽查執法與行業監管之間的相互權衡,更是給市場監管者提出了全新的命題。
稽查執法2.0版全動員
如將“查審分離”比作近年來稽查執法系統優化的1.0版本,8月19日公布的“意見”,則可視為2.0版本。
自2002年探索“查審分離”、2006年設立行政處罰委與稽查總隊正式確立“查審分離”的重要體制設計創新而來,證監會的稽查執法體系一直處在“細節優化”過程中。
其間諸如集中部署打擊內幕交易、轉型上市公司虛假信披和上市欺詐、增加總隊滬深支隊等,皆為市場的階段需要而推出的細節優化,但系統性的頂層設計優化卻一直未得以正式推出。
而在這些年間,券商創新、基金轉型財富管理的系統推進轟轟烈烈,IPO領域更是自2009年以來四度變革。與同期證監會監管職能中其他領域的體系優化建設對比,稽查執法的總體研究和頂層設計已急需更新。
在8月19日公布的這份意見中,可以發現涵蓋了從線索發現處理、案件調查管理、優化先行查審分離制度、加強信披、司法、跨境聯動、擴充稽查執法力量等多個維度的稽查執法監管升級措施。
從肖鋼本人的講話可以看出他對于這輪稽查執法2.0升級的重視度。
“一些業務部門和單位,認為稽查執法主要是稽查處罰部門的事情,與自己關系不大。有的派出機構對交辦案件不積極承辦,找各種理由推脫,有的甚至多年從未主動立過一個案子,稽查執法工作處于荒廢狀態,干部也沒有從事稽查執法工作的積極性。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日常監管與稽查執法職責邊界不明晰,銜接配合不到位,工作形不成合力,執法效果大打折扣。這些問題都要引起高度重視,并通過貫徹落實《意見》逐步加以解決。”肖鋼指出。
這或意味著,這輪的稽查執法2.0,不再僅僅是稽查部門自身的升級,而是整個證監會系統的全動員,從稽查部門到擁有行政審批權的業務部門,從證監會機關到其系統的6個交易所、中證登公司等機構都必須參與其中。
與此同時,肖鋼明確指出這并非“運動式執法”,要始終保持高壓態勢,這意味著,從時間延續性來看,這場升級也是前所未有。
限時、聯動、問責與擴編
全系統動員、始終高壓是對于這場2.0版升級的參與度與延展度的定位,而就本身體制建設的維度而言,這份“意見”也是近年來鮮見的詳細與全面,提出了限時、聯動、問責與擴編等多個變革細節。
首先,對應肖鋼提出的“一個案子拖兩年、三年,甚至不了了之”的問題,意見提出“線索5日內移送”、“案件查審周期原則不超一年”,“特殊案件快速會商處理機制”、“快速結案機制、鼓勵涉案人補償投資者”、“案件分類管理制度”等措施。
以查審周期不超一年為例,原則上不得違反,如確需延長辦理期限的,應報會領導審批。
聯動則是另一個重要的關鍵詞。事實上,肖鋼對此或關注甚多,他在講話中特別強調了“日常監管與稽查執法職責邊界不明晰”、“一些業務部門和單位”不關心稽查執法,以及此前署名文章中引起關注的“地方保護主義依然存在;既有人情世故的原因,也有不敢碰硬、不堅持原則”等,都顯示出了肖鋼對此前行政執法的憂慮。
而在最新意見中,各種層次的聯動值得關注,比如 “信披、司法、跨境聯動”、“會機關監管數據互聯互通”、“鉗制自律組織和監管部門自由裁量權”等。
其中,對于自律監管組織和日常監管部門監管措施“自由裁量權”的鉗制被首次提出。
意見要求二者要進一步明確監管措施適用的具體條件和程序,細化自由裁量的標準,實現與立案標準的有機銜接;需要采取監管措施的行為達到立案標準的,在采取監管措施的同時,要及時移送稽查執法部門,不得以監管措施替代行政處罰。
問責也是此次升級改革中的一個關鍵。
未來,將建立稽查執法專項巡視、案卷評查等制度,進一步加強執法監督,對不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未發現線索、發現線索不報、有案不立、查處不力以及影響干擾正常案件查辦的,依法嚴格追究責任。
而對稽查執法系統本身,最為實際與明顯的一個利好則是擴編。
肖鋼給出了明確的數字,“新增600名稽查執法人員,實現全系統稽查執法隊伍在現有基礎上翻一番。”而且這些新增人員將會進入6個證券期貨交易所與中證登公司以及滬深支隊等相關執法部門。
值得注意的是,未來司局級后備干部將輪崗一線稽查。